6月15日,云南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云南省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總體實施方案意見建議的公告,公示期為2022年6月13日—7月13日。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全省重點領域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產能穩步退出、基本清零,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的產能比例力爭達到30%(其中電解鋁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產能比例達到60%以上),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明顯提升,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關于公開征求云南省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總體實施方案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部署,推動我省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和綠色轉型,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起草了《云南省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總體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根據《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217號)要求,現面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公示期為2022年6月13日—7月13日。公示期間如有意見建議,請與省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處聯系。
聯系電話:0871-63119742
電子郵箱:fgwcyc@yn.gov.cn
通訊地址:昆明市東風東路84號省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處(郵編:650000)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6月13日
云南省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總體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部署,推動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步伐,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發改產業〔2021〕1464號)、《關于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發改產業〔2021〕1609號,以下簡稱《能效水平》)、《關于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實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00號),以下簡稱《實施指南》)有關部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科學處理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突出標準引領作用,聚焦《能效水平》明確的重點領域和數據中心推進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工作,摸清存量項目,排查在建項目,評估擬建項目,深挖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潛力,分類推動項目提效達標,推進綜合施策,細化工作要求,嚴格監督管理,強化責任落實。各州、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作負總責,省級職能部門加強監督指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整體推進、一企一策”的要求,穩妥有序推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避免“一刀切”管理和“運動式”減碳,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為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全省重點領域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產能穩步退出、基本清零,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的產能比例力爭達到30%(其中電解鋁能效標桿水平以上產能比例達到60%以上),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明顯提升,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二、梳理形成企業能效清單目錄
(一)形成重點領域企業名錄
各州、市人民政府結合前期對高耗能重點領域的能效調查情況,進一步查缺補漏,在全面認真排查存量、在建項目和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基礎上,于2022年X月底前,形成本地區《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企業能效調查情況表》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省級部門聯合組織對各州、市報送的企業名錄進行初核,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各州、市根據反饋意見,在確保企業名單全覆蓋、無遺漏并核實企業信息的基礎上,確定本地區《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企業名錄》,并向社會公開。如發現瞞報漏報情況,對于相關領域不在企業名錄內的高耗能企業,確需在高峰負荷采取需求側管理措施、存在電力缺口等情況下,先行壓減用電負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二)建立企業能效清單目錄
各州、市結合本地區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調查情況和向社會公開的企業名錄,組織專家對企業能效水平進行評審,經企業申辯和專家評審后,按基準水平以下、介于基準水平和標桿水平之間、達到標桿水平形成本地區《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企業能效清單目錄》報送省級部門。省級部門組織節能監察力量或相關專家,對州、市報送的能效清單目錄進行核查并登記造冊,能效達到標桿水平和低于基準水平的企業,分別列入能效先進和能效落后清單,經企業申辯并復核后,分批對能效先進和能效落后清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各州、市根據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發展和企業生產運行情況,動態更新企業能效清單目錄并于每年1月15日前、7月15日前將變更情況及時報送省級部門。各級節能監察機構做好技術支持和指導,在節能監察工作中強化對重點企業的跟蹤,及時協助更新能效先進和能效落后清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節能監察中心)
三、限期分批改造升級和淘汰存量項目
(一)制定技術改造實施方案
各州、市圍繞企業能效清單目錄,負責制定本地區技術改造實施方案,推動存量項目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于能效在標桿水平特別是基準水平以下的企業,積極推廣《實施指南》等提出的先進技術裝備,引導能效水平相對落后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對需開展技術改造的項目,各州、市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科學合理制定不同企業改造時間表,明確推進步驟、改造期限、技術路線、工作節點、預期目標等。實施方案需科學周密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特別要征求相關企業及其所在縣(市、區)政府意見,并在實施前向社會公示。各技術改造企業據此制定周密細致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落實措施。(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二)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
各州、市根據本地區實施方案,按照“整體推進、一企一策”要求,依據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制定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改造升級到基準水平以上,力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項目進行淘汰。各州、市指導企業落實好改造所需資金,制定技術改造措施,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改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于能效介于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之間的企業,鼓勵結合檢修等時機參照標桿水平要求實施改造升級。對于能效在基準水平以下的企業,嚴格對照能效標準要求,督促具備改造條件的盡快實施改造,做到能改盡改;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推動有序退出。改造過程中,鼓勵骨干企業通過上優汰劣、產能置換等方式自愿自主開展本領域兼并重組,但不得以兼并重組為名盲目擴張產能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堅決遏制高耗能項目不合理用能,對于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級的項目,限制用能,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加快退出。(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
(三)引導低效產能有序退出
綜合發揮能耗、排放等約束性指標作用,嚴格常態性執法、強制性標準實施和國家產業政策,依法依規推動能耗、環保、質量、安全和技術不達標的落后產能退出。分行業有序退出“限制類”等低效產能的同時鼓勵和支持企業通過產能置換、技術改造等方式對相關產能進行改造升級和優化提升,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四、推動在建和擬建項目能效水平應提盡提
對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在建、擬建項目,應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擬建項目在履行各項審批手續之前,要認真分析評估對能耗雙控、碳排放、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質量的影響,嚴格審查是否符合有關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產能置換等要求。按照加強高耗能項目源頭防控的政策要求,通過節能審查、環評審查等手段,推動項目高標準建設,新建項目能效原則上應達到標桿水平。開展在建項目評估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堅決進行處置,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能置換、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等要求,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項目(裝置),按照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提升,力爭達到標桿水平。(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五、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
積極推廣《實施指南》、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工業節能技術推薦目錄、“能效之星”裝備產品目錄等提出的先進裝備,加強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污染物減排、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公輔設施改造,提高生產工藝和裝備綠色化水平,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針對我省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需求,鼓勵骨干企業聯合科研院所,加強節能降碳關鍵共性技術、核心技術和相關設施設備研發攻關。建立健全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機制,積極跟進節能降碳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進展,加快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推動數據中心綠色高質量發展
全面提升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引導數據中心向集約化、綠色化、高標準方向發展,推動具有高技術、高算力、高能效、高安全特征的新型數據中心建設。統籌好在建和擬建數據中心項目,設置合理過渡期,確保平穩有序發展。新建大型及以上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綠色低碳等級達到4A級以上,逐步對電能利用效率(PUE)超過1.5的數據中心進行節能降碳改造。推動數據中心高效利用綠色能源、優化用能結構,在數據中心建筑、IT設備、制冷、供電、運維等各子系統設計中充分滲透綠色節能理念,深化節能減碳技術在數據中心全生命周期中的應用。加快優化數據中心建設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原則上布局在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集群范圍內。對于在國家樞紐節點之外新建的數據中心,不得給予土地、財稅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級部門負責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工作的系統謀劃和統一部署,各州、市負責本地區工作的細化落實和具體指導,監督轄區內企業落實好節能降碳工作,切實承擔起改造升級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我省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機制,強化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指導煉鐵、煉鋼、鐵合金冶煉(硅鐵、錳硅合金、高碳鉻鐵)、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電解鋁等7個行業重點領域的節能降碳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指導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燒堿、純堿、電石、乙烯、對二甲苯、黃磷、合成氨、磷酸一銨、磷酸二銨、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陶瓷磚、衛生陶瓷、數據中心等18個行業重點領域的節能降碳工作;省能源局牽頭指導煉油行業重點領域的節能降碳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完善支持政策
落實節能專用裝備、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做好政策宣傳輔導。用好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省級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加大對改造后能效水平提升較大且能達到標桿水平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向碳減排效應顯著的重點項目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低碳發展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鼓勵政策。探索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數字化場景建設支持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云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強化政策協同
做好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與產業結構調整、環境準入、節能審查、能耗雙控、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等工作的銜接。按照國家部署,建立重點領域企業能耗和碳排放監測與評價體系,穩步推進企業能耗和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和評價工作。嚴格節能降碳相關政策執行,通過階梯電價、節能監察、環保監督執法等手段加大市場調節、督促落實力度。嚴格落實有關產能置換政策,加大閑置產能、僵尸產能處置力度,加速淘汰落后產能。壓實節能降碳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通報批評、用能預警、約談問責、整改督辦等工作機制。發揮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用,加強對違規企業的失信聯合懲戒。(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加強政策宣傳
充分利用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渠道,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熱點問題,傳遞以能效水平引領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堅定決心。傳播普及綠色生產、低碳環保理念,營造良好的綠色低碳發展氛圍,形成良好的社會共識。遴選重點行業能效水平突出企業,爭創能效“領跑者”,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及時進行宣傳推介。(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立足實際,堅持系統觀念,尊重市場規律,盡快組織開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工作,細化工作要求,強化責任落實,穩妥有序推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避免行業生產供給大起大落,確保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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